为全面“落实河长制”,改善全区水环境质量,眉山市东坡区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畜禽养殖污染环境行为,两家养殖户违法排污遭重处。
日前,群众举报该区尚义镇一畜禽养殖户无序排放污染物,污染环境。经区环保局执法调查核实,依照《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罚款该养殖户6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5日。
永寿镇一养猪场向外排放粪便,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受到群众投诉。接到投诉后,区环保、畜牧、水务等部门及永寿镇政府,联合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养猪场有生猪1000余头,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畜禽污染物超标排放,严重污染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养殖场顶格处罚10万元,并责令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