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在玉皇庙这边捡到两只幼鸟,好像是猫头鹰,我不知道怎么办,希望你们来救助这两只幼鸟。”5月16日上午,家住庆华镇铜鼓寨村2组的蒋云良打通了广安华蓥市公安局庆华派出所的报警电话。
据蒋云良介绍,16日早上6点多的时候,他在玉皇庙打扫卫生,发现一颗黄桷树下蜷缩着两只幼鸟,走近一看发现这两只幼鸟酷似猫头鹰。“最近几天我们这经常下雨,这两只幼鸟可能是为了避雨才跑进来的,我也没有看到它们的父母在附近,于是就打电话向民警求助了。”蒋云良说。
根据民警观察,确定两只幼鸟是幼年猫头鹰,而且羽翼尚未长齐,暂时不具备飞行能力。民警立即与华蓥市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取得联系,并将幼鸟送往森林公安救助站。
据森林公安工作人员介绍,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每年五六月份是其幼崽学习飞行的时期,一些幼崽尚未完全学会飞行,容易掉落到树下或地上。根据工作人员进一步检查,这两只猫头鹰幼崽无明显外伤。考虑到它们还很幼小,不能自行觅食,贸然放归大自然很可能会出现意外,森林公安决定先喂养这两只猫头鹰幼崽,待其羽翼丰满,可以独立生存后再放归大自然。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如果发现不认识的野生动物请联系林业相关部门,切勿私自喂养。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猎、收售、宰杀、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