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为进一步贯彻“河长制”相关工作要求,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高度重视水环境治理,以实质举措推进“河长制”工作。
该镇成立由书记、镇长担任“河长”、挂片领导担任“河段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石洞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分清任务,细化责任;多次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部署会,制作标牌、横幅,发放宣传单,强化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
同时,该镇加强“河长制”工作不定时巡查,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村给予通报批评。截至目前,该镇安民寨村和梓潼庙村因水葫芦打捞不力被通报批评,各扣村级办公经费1000元,村三职干部各扣200元年度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