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笔者从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法庭获悉,该庭在不久前成功调审了一起未成年人财产分割纠纷案。经过多方调解,该未成年人财产由第三方监管。据悉,这起未成年人财产由第三方监管案例在四川尚属首例。
为分割赔偿金 孙子状告爷爷奶奶
今年3月,泸州市纳溪区棉花坡镇8岁的小李为分割父亲因工死亡后自己应得的那份赔偿金,将73岁的爷爷李某华、75岁的奶奶杨某英告上法庭。小李父亲李某良此前因工死亡,获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95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安葬李某良开支后,爷爷李某华和奶奶杨某英只支付了小李20万元,剩下的65万元余款被爷爷奶奶据为己有,拒绝分割。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小李将爷爷奶奶告上了法庭。
江宁法庭法官在审理过程中,经多方了解调查取证后发现:小李生母万某秀与死者李某良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在与李某良同居前与他人已育有3个子女,目前与前夫所生的大儿子一家共同居住生活,家庭关系复杂,家庭负担较重。
因此,小李的爷爷奶奶李某华、杨某英担心将赔偿金分割给孙儿小李后,万某秀会将此笔款项用于其他家庭成员的开支上。而李某华、杨某英在李某良因工死亡后,便利用李某良死亡赔偿金开始在农村盖房。小李生母万某秀担心本属于小李的抚恤金被李某华、杨某英挥霍一空。
保护未成年人 镇关工委代其监管
法官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这起案件关键在于小李应得份额的死亡赔偿金如何监管。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李某良因工死亡赔偿金进行分割并由小李的法定代理人即母亲万某秀监管毫无疑问。但该案既要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又要保障老年人权益,还要注重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修复。
为彻底化解纠纷,免除后顾之忧,法官就小李应得死亡赔偿金份额由谁监管进行多次走访调查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考虑到李某华、杨某英年事已高,但小李生母万某秀家庭关系确实复杂,承办法官在调解过程中耐心说服小李的母亲及爷爷奶奶将财产交由双方都信得过的第三方来监管。最后,在经过万某秀和小李的爷爷奶奶同意后,确定由棉花坡镇关工委对还未成年的小李所分得财产进行监管。
2017年4月12日,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即李某华、杨某英从剩余的65万元中再支付30万元给小李,并将该笔款项交与泸州市纳溪区棉花坡镇关工委监管,直至小李成年。目前,小李分割到的50万元赔偿金已安全地存入银行,保障小李成年前的学习生活。
>>>法官说法:
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法庭法官周文婧
目前,我国法律仅规定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财产有管理和保护义务,但在审判实践中出现大量的监管难题,如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利益相冲突、监护人无能力管理、或者监护人与未成年人近亲属之间矛盾激化互相不信任等,这些情况的出现往往导致部分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无法保障。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法庭积极探索由第三方对未成年人财产进行监管,这无疑为最大程度解决这一类监管难题提供了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