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成都高新区对外发布《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双创十条”),共十条40款,从鼓励创办创建创新创业载体、提供专业化服务、营造社会氛围等方面,支持创新创业,政策覆盖范围、扶持力度再创新高。
值得注意的是,成都高新区“双创十条”对民营孵化器和政府示范孵化器“一视同仁”,明确在政府建设或运营载体内设立和运营的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将享受3年房租全免、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装修补贴,以及连续3年、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运营补贴,同时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创建创新创业载体。
“双创十条”还提出,新增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注册商标、软件著作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集成电路版图、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合计50项以上的,给予创新创业载体5万元补贴,每增加30项再给予5万元补贴,依次递增后最高可得50万元资助。
在科技成果所有权分割处置方面,成都高新区鼓励高校院所按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占成果所有权70%以上比例共同申请发明专利,或按70%以上比例分割现有职务发明专利,且授予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100%处置权。按照科技成果向非关联创新创业企业转移完成后的实际成交价给予高校院所2%的补贴,每年每家高校院所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双创十条”支持企业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支持创建各类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支持创办虚拟孵化器以及支持开展国际性在线创新创业活动,也是此次政策的亮点。成都高新区创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践虚拟孵化、在线孵化、离岸孵化、飞地孵化等新型孵化模式,并通过相关政策进行扶持,将有效打破孵化边界,拓展孵化外延,连接全球资源,有力助推成都高新区双创大提升。”
“双创十条”还明确,大企业大集团并购重组非关联创新创业企业,可按交易金额的2%给予最高可给予100万元补贴;对销售收入小于2000万元,被并购后保留法人资格,且交易额小于本企业净资产5倍的小微企业,按交易金额的2%给予最高可获得50万元补贴。
“我们抓住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自贸试验区建设机遇,从产业、要素、制度三个层面着手,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改革红利和开放红利,为新兴产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成都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说,“‘双创十条’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双创要素聚集,推动成都高新区更好地融入国际创新链。”(马静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