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睦、家风正、家教好,社会才能和谐,国家才能久安。”12月4日,笔者从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选择118个中基层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广安区人民法院和岳池县人民法院作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全国试点法院,在充分认识家事案件特殊性的基础上,转变传统的家事审判理念,大胆探索,各项改革举措取得明显成效。
据广安市中院民一庭庭长朱军介绍,2015年以来,辖区6家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家事案件均超过传统民事案件的35%,全市法院2016年受理一审家事案件数达到4248件,2017年1月至10月已达6000余件。目前,全市法院普遍都建立了人身保护令制度、家事调查员与家事调解员制度、财产申报制度、心理辅导制度、多元化纠纷化解联动制度、冷静期制度、回访制度、离婚证明书制度、反家暴整体防治网络等工作机制,为广安家事审判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市两级法院的各项家事改革措施正在向纵深推进。
截止目前,全市法院设立心理咨询室(辅导室)6个,参与心理咨询疏导专业人员12人,成功介入(干预)家事案件当事人心理疏导、评估百余件(次);设立家事调解室6个,外聘家事调解员20余人,引导家事纠纷诉前调解结案近千件;6家基层法院已全部实现反家暴人身保护裁定的实例尝试,共发出人身保护裁定16份,发出离婚证明(书)20余份,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苟兴全 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