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眉山市彭山区法院将巡回审判车开到了锦江乡天库村委会院坝头,就地审理了一起赡养案件。
据悉,案件原告赵大爷一直随大儿子生活,大儿子去世后,儿媳承担了照顾老人的责任,而老人另外五个子女多年来未尽到赡养义务,于是,赵大爷将五名子女起诉至彭山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便利用巡回审判车到原被告所在地对案件进行审理。
庭审中,通过承办法官沟通协调、耐心劝导,最终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五名被告当场支付了今年的赡养费,并表示会在日常生活中给予老人更多关心、照料。此案顺利审结获得了双方当事人以及观摩庭审的干部群众一致好评。
据了解,彭山区法院巡回审判服务队自2011年4月成立以来,立足岗位,发挥特长,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扶老帮困、助学助残、环境治理、生态文明宣传等各类志愿服务。巡回审判车的引入,将更好地服务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和谐社会、法治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