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遂宁市安居区人社局做实六项工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良好格局。
筑实“同舟计划”。 该局将工程建设领域等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纳入颁发项目施工许可前置条件,维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预防因工伤事故造成的巨大损失转嫁给农民工群体,引发实体上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截至10月,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企业352家,征收保险费753余万元。
做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各建设项目主管单位要按照《遂宁市安居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试行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好工资保证金的预存、支付和管理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除按有关规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工资保证金。截至10月,建筑施工企业累计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128余万元。
夯实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由区政府领导牵头,人社、发改、公安、司法、财政、国土、住建、交运、水务、国资、工商、总工会等部门为成员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按照部门职责形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合力,季度分析、研究、解决本区域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落实农民工工资清偿职责。在非工程建设领域,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由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欠薪清偿工作。在工程建设领域,由建设、交运、水务等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
充实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内容。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告示牌和工资发放公示牌,实现所有施工场地全覆盖。维权告示牌要明示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及举报投诉电话;工资发放公示牌要按月公布所在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并落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的工作体制,确保问题解决在当地,严防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防止因属地责任或行业主管监管履行不到位导致越级上访和矛盾上交等事件发生。截至10月,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129件,涉及劳动者1752人,涉及金额1414.9万余元;已协调处理95件,为894名民工追回工资771万余元;待处理34件,858人次,涉及金额643.9万余元;立案查处民工工资拖欠案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