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眉山市彭山区2016年率先在全市开展10条河河长制工作以来,该区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推出“先截污,后清淤;先治理,后换水”举措,让“治河治水”事半功倍。
先截污。一是堵截污水源。建成和提标改造武阳等13个乡镇(街道)、天府新区青龙片区等园区污水处理厂17座,新建义和活桥等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 21 处;新建排污管网 30余公里;实现城乡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二是堵截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源。铁腕关停畜禽养殖户127 家,督查整改存在问题70个,完善粪污处理设施850个,畜禽养殖场(小区、户)种养结合面积12.4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三是堵截生活垃圾污染源。坚持“户分类,村收集,镇集中,区运转处理”制度,实行“七分类”(湿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毒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堆放,分类处理)“两分桶”(每户村民家门外安置不同色两个桶,分别存放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两专”(专人专车每天逐户收集转运垃圾)“一集中”(村集中建立发酵池,建筑垃圾堆放点)。目前,该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覆盖率达到100%,有效处理率达92%以上,入河生活垃圾大幅度下降。四是堵截农业面源污染源。强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10条河沿河两岸引进企业、业主200余家,集中成片流转土地20000余亩,改以水稻等粮食作物种植为主为以花卉、水果等经济作物种植为主,推广大棚、地膜种植,使用有机肥替代化肥、应用新型肥料、土壤改良等改善土壤肥力的技术。五是堵截支沟、渠、塘污染源。推广江口镇落实小微水体管理保护责任经验,与“河长制”工作同等重视、同等安排部署、同等督促检查、同等考核奖惩,把管路保护触角向“毛细血管”延伸,解决水环境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问题”。
后清淤。彭山区制定了年度清河行动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纳入河长制目标考核。每年开展春(或夏)、秋(或冬)两季集中清河行动,配之以常态性河道淤积垃圾、淤泥、秸秆、藤蔓和河岸堆积垃圾清除。截至目前,该区共投入资金1000万余元,集中开展清河行动6次,投入机具17万余台、人力8万余人次,清理河道300余公里(包括支沟、渠),清除淤泥18万立方米,清除转运垃圾8万余吨。
先治理。一是完善方案制度。制定完善了10条河、41座湖(库)综合治理实施意见和管理保护方案,建立了一河(湖、库)一档,制定了总河长、河长、河段长年度巡河督导计划,河长制工作考评考核等六项规章制度;各流域、各河段“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方案,年度“目标、任务、问题、责任”四张清单。二是健全体系,落实责任。落实区级河(湖、库)长13人,乡镇(街道)级河段长、湖(库)长73人,村(社区)河道长110人,强化巡河督导。三是水质检测制度化。区环保部门设置10条河出入境断面水质检测点位20个、乡镇(街道)河段检测点位19个,坚持每月检测,定期通报,详细分析各流域、各河段检测指标反弹上升和水质类别恶化下降原因,提示对症治理河段和重点。四是群策群力治河治水常态化。该区聘请了工人河长、科技河长、侨民河长、亲子河长、民间河长、巾帼河长,制作安装《爱河护何公约》宣传牌100块、湖(库)长公示牌41块,谢家镇率先聘请河段、河道社会监督员9名,强力推进群策群力治河治水再上新台阶。五是清除“四乱”。拆迁岷江河段凤鸣城区1000亩湿地公园内餐饮25家,包括游乐场和游运池等违规建筑近10000平方米,拆除岷江彭溪段冬泳基地占用河道违规建筑300余平方米,全面恢复生态湿地。针对河道违规采砂突出问题,部署公安、水务、国土、砂管等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联合执法,关停双漩砂厂等11家违规企业,撤除三友砂厂等7家企业并恢复原地貌。去年以来,全区累计立案123件,查处123件,处罚金额627万元,查封扣押4件,限产停产5件,移送司法13件。
后换水。推广保胜乡种植水生植物9000余平方米,新建水域岸线5.5公里生态治水经验,整合各级各类资金,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共投入10000余万元,绿化美化10条河水域岸线120余公里。打造岷江观音、彭溪段“五湖四海”1000亩湿地公园,建造宽阔湖面9块,人工岛39个,种植各类苗木花卉112种,草坪面积11000平方米,日均净水约50000立方米。新建岷江凤鸣城区段1000亩湿地公园,实施彭溪河改造工程。对岷江河黄金滩,毛河谢家段漫水桥、石灰桥、毛河渡槽,通济堰公义马林段,湄洲河观音果园军用桥,王店河黄丰菊花广场段、彭溪河观音桥段等地区实施生态修复、节点打造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