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放弃中秋假期,成功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劳务工资的案件。
2011年,岳某某在李某某承包的项目工地从事支模工作,项目结束后,双方进行了结算,李某某向岳某某出具了借条,但最终没有按期支付。后经法院判决,李某某应支付岳某某劳务费118000.00元及利息。因多年来,李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长期处于失联状态,岳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南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的财产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其长期躲避执行,给案件执行造成了不少困难。
“法官,李某某回乡过中秋了。”9月12日早上六点半,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岳某某的电话后,便第一时间集结干警,放弃休假,奔赴至被执行人李某某家中,将其带回了法院。在执行法官主持下,李某某当场履行义务款3万元,下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历时多年的纠纷得以解决。
南江县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确保及时高效保障民生权益福祉,努力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