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10时许,广安华蓥市高兴镇王女士来到派出所报案:昨晚我把车停放在火车站安置房四喜火锅店的公路边,今早发现放在车内的800元现金不见了。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并未发现车门有被撬动的痕迹,经王女士仔细回忆,确认昨晚忘记了锁副驾驶的车门。
此情此景是否有点熟悉,相信经常关注我们的人一定猜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那就跟随民警的视角继续往下看。
民警立刻调取了事发地监控,很快线索浮出水面,根据线索,民警迅速锁定了江某某,于4月24 日在广安岳池县江某某家中将其抓获。经审讯,江某某对盗窃车内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调查还发现江某某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2016年江某某因盗犯罪被华蓥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目前,江某某因盗窃罪,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示,汽车不是“保险柜”,切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离开车辆时,一定要锁好车门,贵重物品务必要随身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