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午,眉山市召开《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闻发布会,宣布该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此次发布会不仅标志着眉山市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重大进展,更展现出其在科学立法、科学规划以及管控大气污染源等多方面的决心与成果。
据介绍,《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遵循国家和省级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立足眉山实际,制定了诸多创新性举措。该条例突出精细化管控,规定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须科学构建城市通风廊道,明确禁止新增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项目,推动既有项目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或迁入指定区域;强调差异化激励政策,对自愿严于排污许可标准的企业给予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注重信息化监管,加强移动源、固定源等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同时,还将区域协同从政策层面上升为法律义务,专门设置 “区域协同” 章节,明确与周边地区的联合防治制度机制。
科学规划贯穿《条例》始终。在产业规划层面,严格遵循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交通规划方面,大力支持发展和完善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慢行系统建设,鼓励绿色低碳出行。新建建筑需同步配套充电设施规划,鼓励物流基地等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化物流布局,减少运输污染排放。
在科技手段管控大气污染源方面,《条例》提出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平台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整合移动源、固定源等监测数据,构建共享平台,以提高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效率。
此外,针对市民关注的重污染天气应对问题,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已明确工作方向。《条例》实施后,将从依法治理、精准施策、高效统筹三个方面发力。条例中专章规定重污染天气防范和应对措施,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法律支撑;同时,已修订发布《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通过高排放企业限产等措施应对;此外,推进绩效分级、绿色环保工地评审等工作,分区域启动预警、提前告知污染过程,减少预警对企业和工地的影响。
随着《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施行,眉山市在大气污染防治道路上开启了新征程,未来将为市民营造更加清新宜人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