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通江县林业局组织村委、驻村工作队、农业综合服务站,成功化解了一起10余年林地纠纷。
通江县板桥镇村民刘某凤反映邻居刘某10余年前占用了自家自留山林地修猪圈,当时刘某凤举家在外务工,去年才回家,多次向镇、村两委反映情况,但由于时间久远,四至界畔模糊,取证困难,导致多年来一直得不到解决。双方因林地使用权争议产生纠纷,经镇、村两委会多次组织调解未果。
为了解有争议林地的使用权问题,化解双方矛盾,通江县林业局执法大队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到争议林地进行现场勘验,双方当事人及所涉的四至界线农户到场参与、指界,依职对争议林地开展了实地测量。通过对刘某的猪圈点位采集后对比通江县2022年林地一张图数据,刘某修建猪圈占用的土地确属林地,面积40余平方米,但根据相关证据,不属于刘某凤的自留山林地。考虑到刘某认错态度良好,根据《森林法》有关规定,对刘某作出了首违不罚的决定。在征得两家人的同意后,通江县林业局执法人员又对两家人的包产田界畔做了调解,亲手为其定界,并在分界处填埋石头作为界石。经过4余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近年以来,通江县林业局多次接到林权纠纷信访案件,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以群众利益为重,多从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贴近群众、方便群众的作用,深入山林地界、村里院外化解矛盾纠纷,帮助群众划分林地四至界畔,成功调解林权纠纷案件40余件,用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