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广福派出所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没收渔网一副、野生鱼30斤。
经查,8月13日凌晨0时许,蒋某全使用一艘塑料船和一副三层渔网在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渠江大桥下撒网捕鱼;凌晨3时许蒋某全准备收网时被广安区公安分局民警当场查获。同时查明,蒋某全曾于8月3日、8月7日以同种方式在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渠江大桥附近非法捕捞水产品。所有非法捕捞的水产品共计29.53斤。犯罪嫌疑人蒋某全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犯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示: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