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封“民警‘顺走’案件当事人价值一万三千余元金项链要求返还”的信访件在广安市武胜县公安局引起强烈的反响。
“喝酒前项链还在脖子上,我朋友拍摄了视频的。”来访人易某言之凿凿,并提供了其朋友拍摄的视频佐证,表示“清楚记得”处警民警扯走了他的项链。
此事非同小可,案件当事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处警民警可能蒙冤,公安机关形象和公信力受到了挑战。驻武胜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陈业兵当即批示“严查此事,既要维护群众利益,也要为民警撑腰、正名。”
信访室经核实,2022年10月19日18时许,易某酒后在仁和四期与他人发生纠纷打了对方,现场有群众围观聚集。局情指中心视频巡查发现后,遂调度街面警力赶往现场进行处置,交警、特巡警大队警力先后赶赴现场,有效控制了事态升级。特巡警大队民警指挥对案件当事人进行人身安全检查后,交由到场的沿口派出所民警处置。
在沿口派出所接受处理过程中,案件当事人易某发现他脖子上金项链不见了,项链也未在涉案(随身)财物移交中。他回忆处警民警在人身安全检查过程中,有让其将脖子上项链取下来这一要求,怀疑民警扯走他金项链,遂状告到武胜县公安局信访室。
随后,信访室调取现场处警记录和交警、特巡警多部执法记录仪视频,执法记录仪从多角度、无死角覆盖执法现场和案件当事人。通过仔细查看,视频中未发现易某脖子戴有项链,也未发现处警现场民警让其取下项链的语言和行为,更无身后民警和围观群众扯走项链的影像。
易某也反复查看了所有视频证据,在客观事实面前,他所有的“言之凿凿、清楚记得、先前回忆”等便不攻自破。他意识到他这一行为可能给民警声誉造成严重影响,顿时脸色绯红,非常惭愧地说:“十分抱歉,是我误会了他们,那真的不知道项链在哪里掉了,是我喝酒误事冤枉了警察。”至此“万元大案”成功“昭雪”。
易某虽然心甘情愿表示息访并真诚地表达了歉意,处警民警也通过规范化执法和规范移交涉案(随身)财物自证了清白,挽回了声誉,但此事也给一线执法民警再次敲响警钟,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觉醒、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执法活动时刻处在“聚光灯下”,容易引发各种社会舆论,执法时配齐执法装备,强化证据意识尤为重要。
“公安机关作为执法办案部门,对群众如实反映的各类问题,职能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肃清并整改存在的隐患,但是如果恶意诬告、诽谤的,我们也要为战斗在一线的民警、辅警撑腰、正名,维护你们的正当权益和切身利益。”事后,陈业兵组长对全警再次强调。